第五章 中心静态数据表管理
第十三条 中心静态数据表由中心业务维护人员负责建立和维护。中心静态数据表数据包括业务应用数据和业务管理数据。
第十四条 业务应用数据包括专用账户表、货币表、利率表、国债利率表、存折信息表、牌价表、券别表、科目归属损益专用账号对照表、科目表、凭证种类表、账户凭证控制表、待清算资金账户表、贷款形态转移科目对照表、开户控制表、定期开户信息表、损益轧差表、损益平衡公式、损益项目、损益表、损益折算平衡公式、交易描述表、利息所得税率表等;业务管理数据包括编押条件表、地区假期表、授权参数表、凭证类型表、票据交换城市控制表、网内往来机构控制表、电子交换交易控制表、外汇交易中心关系表等。
第十五条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管理需要须对有关静态数据进行调整时,由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填写《中国农业银行综合应用系统中心静态数据表维护申请书》(格式见附表2),经会计部门审定、确认后,由中心业务维护员据以进行有关业务静态数据的维护操作。操作时,须经主管授权,由两名业务人员操作和确认,并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 会计科目、专用账户表的专用账户尾号、利率代码、凭证种类表由总行统一确定,其维护必须依据总行的有关文件经中心业务主管授权后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 货币表、牌价表、外汇交易中心关系表等涉及外币业务的中心静态数据表,应根据总行或一级分行国际业务部提供的有关文件,经中心业务主管授权后进行维护;存、贷款利率表、国债利率表要根据总行或一级分行资产负债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经中心业务主管授权后进行维护;授权参数表(动态授权)和交易描述表中的授权级别(静态授权)由中心业务维护员根据会计部门确定的静态和动态授权交易类型和授权级别进行维护;其余各种静态数据表,必须根据会计部门提供的有关文件经中心业务主管授权后进行维护。
第六章 运行管理
第十八条 系统操作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任意增加、减少或修改操作步骤,不得直接接触程序和数据。
第十九条 中心的日终批处理操作必须由系统操作员在每日所有营业机构平账签退后予以执行。若出现营业机构未办理行部签退或账务未平,需由中心强行挂账时,系统操作员必须取得主管授权,并做好挂账登记,次日应迅速通知其管辖行,由管辖行督促营业机构在对外营业前及时销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