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所有撤单交易须在原交易网点办理,并须在当日下午15:00之前完成,办理撤单交易须经主管授权。
第三十八条 认购、申购撤单成功后,原委托金额即时返还客户资金账户;赎回撤单成功后,将其基金交易账户中相应冻结的基金份额做解冻处理。交易完成后打印撤单交易回执交客户。
第七章 非交易过户
第三十九条 非交易过户是指因继承、赠予和司法执行等原因获得基金单位并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
第四十条 银行代销网点只负责接收由于继承和赠予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文件,并将有关文件资料原件以EMS快邮方式邮寄给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因司法判定引起的非交易过户,银行目前暂不受理,由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统一办理。
第四十一条 客户为办理非交易过户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一式两份):捐赠方与受赠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捐赠方出具的要求办理非交易过户的公函和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捐赠方与受赠方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捐赠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柜员审核上述文件资料后,一份送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留存,一份银行留存。
第八章 冻结、解冻
第四十二条 冻结交易为司法冻结,包括对基金交易账户的冻结和基金份额的冻结。
第四十三条 目前银行暂不受理冻结、解冻交易,由基金管理公司办理。
第九章 分红方式选择与修改
第四十四条 分红方式选择是指客户对某只基金本次红利分配方式(分派现金或红利再投资)的选择。
第四十五条 选择分派现金,在基金分派红利日,电脑系统自动将客户的红利转入客户相应的资金账户;选择红利再投资,在基金分派红利日,电脑系统自动将分派的红股转入客户的基金交易账户。客户待红利分派日后可到银行要求打印《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