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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血吸虫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方案》的通知

  (三)螺情专题调查
  采用系统抽样与环境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对各调查点及各省确定的3个县(市、区)地域内的全部历史有螺环境及钉螺孳生的可疑环境进行螺情调查。
  四、资料与数据管理
  各调查点所在县负责管理原始资料,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调查内容和结果,并按有关要求和规则建立、上报数据库;各调查省负责收集、检查本省所有调查点资料和数据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负责全国资料的汇总和数据分析。
  五、质量控制
  (一)培训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负责编写全国流调培训教材,并对省级调查师资进行培训;各省负责对市、县级调查人员进行培训。所有调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调查资格。
  (二)数据检验
  1、调查人员要对当天调查的全部表格进行互查。如发现疑问,返回个案重新询问填表;
  2、每个调查点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对所有调查资料进行复核,补缺纠错,完善资料;
  3、在调查表数据录入过程中,对调查表进行逻辑检查,避免错误。
  (三)调查样本复核
  各调查点调查工作完成后,各省应在两周内对每个调查点随机抽查,对血清、粪检标本进行复核。
  (四)检查考核
  卫生部疾控司组织对各省流调工作进行全面抽查和质量考核。各省负责对本省流调工作的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考核。
  六、工作进度
  (一)2004年3月,制定下发全国流调实施细则。召开技术指导组会议,布置调查工作,落实调查计划和实施细则。各省完成上报流行村基础数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完成调查点抽样。完成查螺培训工作。
  (二)2004年4月,各省开展并完成螺情专题调查工作。
  (三)2004年5-7月,各省完成螺情数据资料汇总并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四)2004年8-10月,完成人畜感染情况调查和体格检查培训工作,做好人畜感染情况调查准备工作。
  (五)2004年10-11月,各省开展并完成人畜感染情况调查、体格检查等调查工作。
  (六)2004年12月,各省完成本省数据资料的汇总、分析、总结,并于12月底前上报。
  (七)2005年1-3月完成全国流调资料的汇总、分析、总结,进行全国流调工作考核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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