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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恢复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

  (五)进一步完善主要粮食作物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各地要按照我部下发的优质水稻、优质专用小麦、专用玉米和高油大豆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制定适合本地资源和市场需求的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粮食作物生产布局。
  (六)加快推进4大粮食作物优势区域规划实施。要突出抓好优质水稻、优质专用小麦、专用玉米和高油大豆4大粮食作物优势区域规划的实施,促进粮食作物向优势产区集中,逐步建成长江流域、东北地区、东南沿海优质水稻,黄淮海、长江下游、大兴安岭沿麓优质专用小麦,东北内蒙古、黄淮海专用玉米,东北内蒙古高油大豆、黄淮海高蛋白大豆等优质粮食产业带。
  (七)组织实施粮食作物良种补贴项目。要认真总结推广高油大豆和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工作经验,组织实施好国家优质水稻、优质专用小麦、专用玉米和高油大豆的良种补贴项目。科学确定主推品种,招标决定供种单位,加强产销服务,强化项目管理,建立责任制,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补贴的实惠落实到农户。各地也要积极争取财政专项和从粮食直补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开展粮食作物的良种补贴。
  四、加强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八)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中央已决定,从今年起,国家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通过良种繁育和标准粮田、农机装备、病虫害防控等能力建设,集中创建一批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基地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部门要按照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努力扩大地方财政和基本建设的投入,增加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的资金强度,加快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速度。
  (九)切实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制度建设,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措施,将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村组和地块。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种树造林和从事非农项目建设,农业部门要全面履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参加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监管工作。对已挖塘养鱼、种树造林的要按照保护农民利益、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妥善处理。
  (十)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要加快耕地质量调查,扩大“沃土工程”和旱作节水农业项目的实施规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大力推广测土平衡施肥、有机培肥、合理轮作等实用技术。
  (十一)改善粮田基本生产条件。要着力支持主产区特别是中部粮食产区加快中低产田改造,重点开展以田块整理、防护林网、田间灌排设施、机耕道路为主的标准化粮田建设,增加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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