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进一步做好《
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维护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要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登记工作。尽快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办法和承包纠纷仲裁办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加强土地承包及流转的合同管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草原承包制度。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征地制度改革,在征地管理、补偿标准制定、补偿费分配管理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为失地农民建立必要的社会保障。
(二十七)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等政策的制定和有关落实工作,为恢复粮食生产营造良好环境。
九、抓好春耕备耕
(二十八)及早筹划春耕备耕工作。要尽快使中央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真正下乡入户,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要通过农情调度、信息发布,加大生产指导力度,正确引导结构调整。做好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和柴油等重要生产资料的储备、调运和调剂。要抓好高产优质高效粮食栽培技术的培训,开展农机的冬修、冬检工作。各地要认真组织好以种子、农药、化肥和农机具为重点的春季农资打假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十九)加强越冬粮食作物田间管理。要针对今年冬小麦播期偏晚,冬前生长量不足等情况,积极组织广大农技人员制定小麦田间管理方案,深入基层指导农民因地、因时做好肥水管理,促进苗情升级转化;密切监测病虫害的发生,及时组织防治,为夺取夏粮丰收奠定基础。
十、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恢复发展粮食生产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动担起发展粮食生产的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工作。要把恢复发展粮食生产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分解到市、县,促进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要制定粮食工作月历,整合力量,明确任务,加强监督和工作考核。
(三十一)突出工作重点。恢复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千头万绪,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抓住工作重点,千方百计恢复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强化对粮食生产全过程的工作指导,突出抓好重点作物、重点地区、关键农时、关键措施。切实有效地把中央的要求和各项扶持政策贯彻好、落实好。
(三十二)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把工作抓细抓实,要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分析,一个作物一个作物地研究,一条措施一条措施地细化,一个季节一个季节地安排,一个行动一个行动地筹划,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粮食恢复发展和农业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