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办案中超期羁押的责任追究制度。《通知》发布后,凡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和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中,违反
刑事诉讼法和《通知》规定,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所检察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对于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情节一般的,由所在检察院或上一级检察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视情况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或者纪律处分;对于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情节严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上一级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会同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刑法第
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对于2003年8月1日后至《通知》发布前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生超期羁押的,依此规定办理。
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办案中超期羁押问题的检察纠正力度。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问题的合力。检察发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办案中发生超期羁押的,除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外,对于两院一部《通知》发布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办案中违反
刑事诉讼法和《通知》规定,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情节严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监所检察部门会同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依法立案侦查。
五、加强对派驻检察工作的领导,充实派驻检察室力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明年要对所属各级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派驻检察室领导是否称职,人员是否配齐,工作是否深入,情况掌握是否准确,涉嫌犯罪案件是否得到查处,法律监督工作是否到位。高检院将派巡回检查组进行抽查。对仍没有实行微机联网的检察室,要加大投入,争取明年实现联网。
六、组织各级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及广大监所检察干警认真学习王为祥同志的先进事迹,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王为祥同志在基层监所检察岗位上,爱岗敬业,十几年如一日,严格执法,勤奋工作,无怨无悔,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强化法律监督,实现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作出了显著贡献。各级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及广大监所检察干警,要学习王为祥同志的工作精神和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监所检察各项业务,包括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