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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4年GSP认证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自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就把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加强监管的同时,2000年出台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并在2001年提出了《关于加快GSP认证步伐和推进监督实施GSP工作进程的通知》(国药监市[2001]449号),同年全面开展了这项工作。在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3年的积极工作,全国GSP认证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2003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仍将GSP认证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各地完成了GSP认证事权的重新调整,启动了省级认证的组织工作。全国31个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均成立了GSP认证工作领导小组,28个省(区、市)成立了认证机构。在2003年认证工作中,各地排除认证事权调整和非典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克服困难、勇于进取,认证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全国共受理8066家企业的认证申请;对4411家企业实施了认证现场检查。截至2003年11月底,全国已有1511家药品批发企业、239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474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了GSP认证。
  2003年各省(区、市)主要是进行建立认证机构、培训认证检查员等基础工作。由于认证工作全面启动的时间不长,并受到认证事权调整以及非典疫情的影响,工作与原有目标,即在2003年完成地市以上城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中型以上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部分省(区、市)未能完成。为安排好2004年GSP认证工作,2003年12月底在武汉召开了实施GSP认证工作研讨会,了解各地认证进展情况,对2004年认证工作预期目标进行研讨。经过研讨,大家对2004年的认证目标达成了共识,一致认为2004年是GSP认证工作的关键性一年。抓紧抓好认证工作,力争完成认证工作目标,必须列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004年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2004年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GSP认证步伐和推进监督实施GSP工作进程的通知》(国药监市[2001]449号)和《关于GSP认证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市[2002]488号)的要求并结合当前认证工作实际,2004年GSP认证应实现以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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