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状况(5分)
主要分析银行是否针对非信贷类资产,特别是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制定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并落实管理责任;银行对各类挂账、垫款、待清理资产是否制定了具体的清收、清理、处置办法和措施;银行对造成非信贷类资产损失的违法违规违纪人员是否追究责任。通过对以上要素的综合分析,判断银行识别、控制非信贷资产风险的能力。
评分原则:银行未建立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制度的,不得分。
三、股份制商业银行管理状况评价标准
(一)银行公司治理状况,公司治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50分)
1.银行公司治理的基本结构(10分)
(1)银行是否构建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银行治理结构,各个治理主体是否设立了专门委员会和专门办事机构;是否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和外部监事制度。(5分)
(2)各个治理主体是否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是否制定了完备规范的议事规则。(5分)
2.银行公司治理的决策机制(10分)
(1)银行的股东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股东是否履行诚信义务;银行是否能够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是否存在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银行股东是否有占用银行资产行为,是否有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对银行的影响;股东大会能否按照章程的规定有效发挥其职能。其中涉及关联交联授信的比例确定见监管部门制发的相关文件(5分)
评分原则:如果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超过银行净资产的10%,或者对一个关联方的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超过净资产的15%,或者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超过商业银行净资产的25%,得分应低于3分。
(2)董事是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是否勤勉诚信;董事的选任是否符合规定程序。(2分)
(3)董事会的结构是否合理;下设专门委员会是否具备独立性;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能否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发挥决策和监督作用;董事会是否制定银行的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董事会是否具备足够的控制力和调度力。(3分)
3.银行公司治理的执行机制(10分)
(1)从股东大会到董事会再到经营管理层的决策传导机制是否通畅、高效。(2分)
(2)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是否符合监管机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业务管理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3分)
(3)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规划开展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实效性;是否存在“内部人控制”情况。(3分)
(4)高级管理层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职责分工是否合理适当;经营上是否稳健并能及时识别和管理风险。(2分)
4.银行公司治理的监督机制(10分)
(1)独立董事是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是否勤勉诚信;独立董事的选任是否符合规定程序。(2分)
(2)独立董事是否具备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否明确;独立董事是否尽责。(2分)
(3)监事是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是否勤勉诚信;监事的选任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监事会的结构是否合理;下设专门委员会是否具备独立性;监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能否按照章程的规定有效发挥其监督作用。(4分)
(4)外部监事是否具备独立性,是否尽责。(2分)
5.银行公司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及问责(10分)
(1)银行是否建立薪酬与银行效益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制定的激励政策及其制定程序是否合理。(2分)
(2)银行是否建立长、中、短期相结合的激励机制。(2分)
(3)是否建立公正、公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成员绩效评价的标准和程序。(3分)
(4)是否按照《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披露公司治理信息,有关薪酬激励的情况是否作适当披露。(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