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04年第1号
(总第02号)
为促进建立基础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基础教育经费管理,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审计署组织17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对17个省(区、市)的50个县(市、区)2002年和2003年上半年基础教育经费投入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
教育法》和《
义务教育法》,高度重视基础教育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投入,逐步建立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础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2002年,50个县基础教育经费普遍增长,总计投入60.17亿元,比上年增长20.8%。其中财政预算内安排40.42亿元,预算外收费17.11亿元,分别增长29.2%、14.1%;政府性基金、社会捐赠、集资等其他资金2.64亿元,比上年有所下降。
大部分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高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中央和省级财政明显加大了支持力度,2002年通过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分别投入9.98亿元、6.06亿元,增长48.5%、43.9%;县乡财政安排资金也比上年增长18.7%,承担了超过一半的教育拨款。各级财政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机制正在逐步完善。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基础教育经费投入及管理使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教育资金问题依然存在
审计调查发现,43个县地方政府及财政、税务、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挤占、挪用、滞留各类教育资金4.45亿元。
一是33个县挤占挪用学校收费等预算外资金2.19亿元,用于平衡财政预算、部门经费、市政工程、建办公楼、发放教职工补贴等。如广东省化州市财政局挪用学校收费资金40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市教育局及各镇教办挪用学杂费等2561万元,主要用于建办公楼和办公、招待费开支;云南省马龙县政府挪用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0万元用于道路绿化亮化工程。
二是20个县挤占挪用教育费附加1.2亿元,用于办公经费、平衡预算、发放工资、垫缴农业税等;16个县的财税部门从教育费附加中提取手续费等964万元。如浙江省东阳市挪用农村教育费附加5486万元,发放教师地方性补贴和奖金。河北省涞源县国税局从矿业企业上缴的城市教育费附加中,支取奖励经费比例高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