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19个县擅自变更上级专款投向,挪用基础教育补助资金2805万元,用于发放工资、偿还债务、抵顶乡镇上缴税收缺口等;20个县滞留上级拨付的教育专款3810万元。如四川省南部县财政对未完成农业税收任务的乡(镇),直接扣减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抵作上缴的农业税,据测算相应扣减教育经费226万元;截至2003年10月,江苏省灌南县财政局和北陈集财政所,尚未将省市2002年下达的危房改造专款、教师陈欠工资专款等1548万元拨付到位。
四是14个县教育部门及所属单位将本应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的各种教育回扣、代办劳务费等3671万元占为己有,用于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经费开支。广东省化州市教育局通过向发行单位收取图书资料回扣款等方式,将中小学生交纳的1356万元图书资料款、体检费等以现金、私人存折等形式隐匿账外,大部分被集体和个人私分,目前涉案人员有1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人被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二)乱收费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中小学乱收费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部分县义务教育阶段生均负担有所下降。但总体看,50个县基础教育收费总规模仍呈增长趋势,2002年收费总额23.2亿元,较上年增长7.87%,生均负担469元,增长4.68%。
乱收费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基础教育收费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违规收费。调查发现,2001年至2003年10月,45个县违规收费4.13亿元,其中政府部门违规制定政策收费2.46亿元;中小学校自行违规收费1.67亿元。一些地区层层加码,违规收费名目繁多。如2002年春季至2003年春季,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重庆市巫溪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自定政策向学生收取伤害赔偿金、公务业务费、环卫费、搭伙费117万元,同时3个镇政府分别以普九基金、危改基金、排危和锅炉集资款名义,向学生收费19万元,7所中小学校又自行向学生收取初中择校费、防疫费、学前班增容费、代办保险费等128万元。
(三)基础教育负债增长迅速
50个县2001年底基础教育负债为23.84亿元,2002年底达31亿元,增长30%;至2003年6月末,仅半年时间又增长了25.7%,达38.98亿元。负债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同期教育经费投入增长速度,负债总额相当于这些地方一年财政收入的80%,最高的四川省小金县负债高达地方财政收入的6倍多。同时基础教育负债面广,有些县80%以上的中小学校都有负债,宁夏中宁县中小学负债面达96%。
审计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和学校,过分追求超前发展和不适当的达标升级,目前的负债中有72.5%是因新建校舍和达标升级形成的。如山西平遥中学计划投资8516万元新建校舍8.4万平米,实际建筑面积12万平米,总投资1.3亿元,学校总负债已达1.16亿元。负债形式主要是银行贷款、施工队垫款以及向教师和社会借款等,其中拖欠施工队垫款较为普遍。据对28个县的不完全统计,截止2003年6月底,拖欠施工队垫款达12.1亿元,约占负债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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