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取措施,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进一步完善联检制度,将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并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和曝光各种乱收费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对乱收费的高压氛围,促进基础教育收费形势有一个根本性的好转。
(三)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基础教育负债。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县乡基础教育负债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从实际出发,制定有效的解决办法,防止形成重大隐患。今后应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负债,严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搞负债建设。
(四)加快步伐,调整优化教师队伍。各地要严格按国务院及中央有关部门的决定和要求,核定教职工编制,抓紧撤销乡(镇)教办等乡镇教育主管专门机构,加快分流超编人员,使有限的教育资金能够切实有效地用在教育一线。
(五)增加投入,努力弥补基础教育资金缺口。各级财政要结合公共财政改革,逐步将教育支出的重点向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倾斜。上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县乡政府应从促进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在保证教师工资发放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对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和建设性经费的投入,缓解中小学收费和负债压力。
五、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结束后,审计署及时汇总调查情况,向国务院提交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将调查情况向有关地方政府作了通报。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审计调查结果给予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批示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严肃查处审计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强教育资金的管理。财政部、教育部以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为切入点,结合教育系统的现状,联合下发了《
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教育部还以内部明电的形式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资金管理的紧急通知》。各省(区、市)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对这次审计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有关省、市、县认真整改,有关责任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已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附件:基础教育经费审计调查50个县名单
审计署
二00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