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事内部审计工作3年以上;
4、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为人正派;
5、努力学习审计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内部审计培训、理论研讨等活动,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三、名额分配
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名额分配,以2003年12月底各评选推荐单位上报的专职审计机构和专职审计人员为基数,以及近十年来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状况及取得成果的情况进行分配。未按规定要求报送审计工作计划、统计报表和工作总结等资料的单位,取消参评资格。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领导,保证评选活动顺利开展,交通部成立评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胡希捷(交通部副部长)
副组长:樊启华(审计办公室主任)
李刚(办公厅副主任)
柯林春(体法司副司长)
陈瑞生(人劳司副司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审计办,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任永民同志(审计办副主任)担任。
五、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部属一级单位和交通企业为评选推荐单位,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工作采取由下而上的方式进行,由各评选推荐单位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部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部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送的推荐材料,提出初步意见并汇总后,报部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各评选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条件,认真、扎实地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并于2004年4月20日前报送下列材料:
1、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综合性经验交流材料一份;
2、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3,一式两份);
3、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经验交流材料一篇(一式两份);
文字材料内容要实事求是,翔实具体,每份材料3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上、下、左、右边距均设定为3cm),并附电子文档(WORD文件)。文字材料和登记表要加盖评选推荐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可通过邮件发至:sjbzhc@moc.gov.cn。
六、评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