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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移动客户积分计划备案的通知

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移动客户积分计划备案的通知
(信部清[2003]5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已将《关于客户积分计划有关情况的报告》(中移市[2003]388号)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特此通知。
  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具体执行方案和时间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附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关于客户积分计划有关情况的报告》。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客户积分计划有关情况的报告

(中移市[2003]388号)

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清算司:
  2002年初,我公司推出了客户积分计划。这一举措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客户的普遍欢迎。随着客户积分计划的不断推广和市场的变化,广大客户对积分回馈的方式和内容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不同地区客户的需要,我公司计划向个人客户和集团客户提供更加灵活的积分回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客户积分计划。我公司的个人移动电话客户的基本通话费执行国家标准资费;各地公司根据客户在网年限和贡献,制定积分回馈标准,向客户提供本地通话、长途通话、分时分区分群通话、新业务使用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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