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中国贸促会粮食行业协会、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
关于开展“放心粮油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国食药监察[2003]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
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国务院决定,自今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贸促会粮食行业协会、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决定在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的“两节”期间开展“放心粮油宣传月”活动,现将《关于开展“放心粮油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粮协(2003)第0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共同把这项活动办好,以进一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贸促会粮食行业分会、
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关于开展“放心粮油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中粮协[2003]第0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粮食行业协会(筹备组):
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部署,深入开展放心粮油活动,进一步扩大“放心粮油”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为市场提供更多的安全、营养、健康的粮油食品,让人民群众买得称心、吃得放心,决定于今年元旦、春节粮油销售旺季期间,在全国开展“放心粮油宣传月”活动,并作为全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宣传活动的一项内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贸促会粮食行业分会、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粮食行业协会主办,邀请有关单位和知名企业协办。
二、参加单位:以企业为主体,要求各“放心粮油”生产企业、“粮油销售放心店”试点单位都积极参加此项活动,同时发动相关企业,特别是大、中型龙头、骨干企业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