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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命名100所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决定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命名100所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决定
(体群字[2003]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
  近年来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传统校)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和体育方针,不断提高我国广大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发现、培养和输送高素质体育后备人才,促进学校体育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进一步推动传统校建设,鼓励和表彰在开展传统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按照《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办法和标准》根据各地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上报的材料,经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组织评审、核查,决定命名北京市第八十中学等100所传统校为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并予以表彰。
  希望被命名表彰的100所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也希望其他学校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培养和造就更多高素质的体育后备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名单

                         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

100所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名单


  北京市
  第八十中学
  顺义区第一中学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
  第二十二中学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天津市
  第四十三中学
  塘沽区第二中学
  第五十四中学
  河西区南楼中学
  河西区土城小学
  河北省
  保定市第二中学
  沧州市第一中学
  邢台市第一中学
  唐山市第十六中学
  河北辛集中学
  山西省
  太原三中
  榆次市晋华中学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
  包头市第一中学
  辽宁省
  沈阳市铁路实验中学
  大连市第五十七中学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校
  丹东市第五中学
  朝阳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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