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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确定杭州市、唐山市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城市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确定杭州市、唐山市
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城市的通知


杭州市、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十五”期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是力争用3年的时间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管理手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的污染防治管理体制。为了积极探索建立这一管理体制,我局决定在杭州市和唐山市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工作。请你们加强基础工作,科学开展大气和水环境容量测算。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环境质量按功能达标为目标,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大胆探索环境容量总量控制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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