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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信息中心关于通过国资委网站发布中央企业信息的函

国资委信息中心关于通过国资委网站发布中央企业信息的函


各中央企业:
  国资委网站自开通以来得到社会各界和各中央企业的关注。为更好地为各中央企业提供宣传服务,国资委网站开通了“中央企业要闻”、“中央企业动态”等栏目。现就中央企业通过国资委网站发布信息函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有:重大工程进展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件等。
  二、信息发布要求
  各中央企业要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责。要发布的信息须经授权负责企业信息发布的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请在每一条信息的首页注明“同意此信息在国资委网站对外发布”)并加盖公章后,将其首页通过传真发到国资委信息中心。同时将该信息电子文档(WORD或文本)、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单位电话、手机)发送到xinxifabu@sasac.gov.cn信箱中(国资委网站首页右上侧建立了“中央企业信息发布”栏目,也可进行发送)。我们将根据传真件、电子邮件及内容等情况及时进行编辑和发布。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中央企业确定负责企业新闻发布的机构和联系人,填写《中央企业信息发布联系表》(详见附表),加盖企业公章后,传真到国资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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