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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全国审计系统第二轮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考试必须在考试组织单位安排的考场中进行,不得将考试软盘发给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择地答题。考场计算机的软件、硬件应符合署计算机技术中心的要求(见附件2);确保每一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使用一台计算机;考试分场次进行的,要确保前场考试遗留的信息已被完全删除。
  (四)考试开始前,由考试组织单位向监考人员印发纸质的《考场情况说明表》(见附件3);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立即将考试软盘装入软盘盒密封并在密封处签字,填写《考场情况说明表》并签字,送(寄)交具体负责部门,统一寄送审计署。
  (五)收取考务费每人(按报名人数计算)25元,收取证书费每人(按通过人数计算)10元,由考试组织单位统一汇至署计算机技术中心账户。各组织单位因考试发生的其他费用自行解决。
  四、关于2003年第一次考试
  2003年12月27、28两天举行第一次考试,有关本次考试的报名及具体组织由署计算机技术中心安排(见附件4)。

                           审计署办公厅
                         二00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考场纪律

  一、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按指定的考试地点、场次参加考试,不得替考、冒用他人考号。
  二、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参加考试人员应将准考证、个人工作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四、参加考试人员应使用考场设置的计算机,不得使用自带的便携机;不得携带软盘和教材、习题集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考试软盘和密码由监考人员当场发给。
  五、参加考试人员应使用本人的考号和密码进入考试系统,并注意个人密码的保密。禁止多人共用一个考号和密码。
  六、参加考试人员应独立答题,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不得相互讨论、偷看、剽窃他人答案。
  七、参加考试人员严格按照考试软件所提示时间限制答题。考试时间结束立即停止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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