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独资
商业银行“三项业务”现场检查中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通[2003]31号)
各银监局:
近期,银监会刘明康主席、唐双宁副主席分别到河北等地调研,听取了当地银监局的工作汇报,并就现场检查等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为进一步做好对国有独资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及新发放贷款质量、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简称“三项业务”)的现场检查工作,现就行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注意掌握检查的进度与策略。为迅速掌握被查机构的风险全貌,按时完成检查任务,达到摸清底数、查明原因、加强监管的目的,各检查组可对未检查的机构进行排队,根据日常掌握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商业银行的自查和外部审计情况,对每家机构作—个总体判断。首先检查问题多、业务种类齐全和比较大的机构,以达到迅速准确地反映被查机构的问题全貌。
二、贷款质量的检查要重点关注新增不良贷款和五级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关注2000年以后各行发放贷款的不良情况和偏差情况;要准确把握五级分类的科学内涵和分类标准,关键是充分评估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偿还意愿以及过去的还贷记录,准确把握贷款企业或项目的未来现金流量,督促商业银行确保五级分类的准确性,严禁搞形式主义,由四级分类结果套算五级分类情况。
三、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的检查要注意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否到位。商业银行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的具体操作由不同部门进行管理,检查中要了解商业银行是否对这些业务有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已全部纳入风险管理部门统—、有效的管理之中,而风险管理部门是否经常指导、检查并评估、论总此类业务的风险全貌。
四、要注重现场检查的后续工作。改变过去“非现场监管数据或缺、隔离,现场检查数据做了就扔”的做法,强化法人监管的新理念,重视对每个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检查结束后,要整理现场检查的所有资料,加以认真的分析研究,妥善保管,为今后的持续监管奠定基础。
五、对现场检查中遇到的—些技术性问题,各检查组应注意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