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开展2003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卫办法监发[2003]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做好今年全国《
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向社会宣传《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卫生部门开展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现将2003年宣传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周时间
2003年11月1-7日。
二、活动主题
食品安全我们在行动
三、宣传重点
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围绕《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所提出的目标和内容,体现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中各自所承担的责任,通过宣传,进一步促进卫生执法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行动起来,积极发挥各自在贯彻实施《
食品卫生法》的作用。
要以
卫生部《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为宣传重点,大力宣传《
食品卫生法》在保护人民健康、预防食源性疾病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特别要宣传各地近期开展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对提高食品安全、加强社会监督方面的作用和取得的成效。
四、宣传口号
“
食品卫生法是生命健康之法”;“食品安全-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行动”;“诚信是食品安全的基础”
五、具体要求
(一)公布一批卫生执法情况。各地要选择一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经营场所的监督监测情况向社会公布。特别是对本地区达到良好卫生规范、良好生产规范或实施HACCP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采用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促进企业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指导安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