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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863计划“数字农业技术研究与示范”重大专项第一批课题申请指南的通知

  (3)数字农业示范区建设:在数字农业技术创新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特色,进行数字农业示范区建设,组装配套数字农业技术成果,实现数字农业技术的应用示范,重点是大规模现代化农业数字化技术应用示范、设施农业数字化技术应用示范和城郊型集约化农业数字化技术应用示范
  二、项目实施年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三年(2003-2005)。
  三、申请资格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外资企业及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相关企业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共同申请。课题联合申请方必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作为申请书的附件。
  2、课题负责人设一至两名,要求具备从事本领域研究的扎实基础,熟悉并掌握国内外数字农业技术发展动态趋势,已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相关项目,并取得重要成果或进展;在国内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3、所申报的课题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明确、可考核的目标;超出指南范围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4、每一个课题联合申请方原则上不超过3个单位,鼓励开展国际合作研究。
  5、每个法人单位最多只能申报2个课题(包括主持和参加);每个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含主持一项、参加一项)。
  6、所有申请课题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或所属部门科技司审定后推荐科技部;请有关部门和省(市)科技司/厅负责课题上述资格审查,严格把关。
  四、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申请文件编写: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申请文件的规格要求:申请书必须采用863计划统一的格式填写,可从863网站下载(http://www.863.org.cn);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装订。
  3、部门/地方科技司(厅)推荐文件构成:
  (1)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与部门(地方)推荐意见
  (2)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十份(附Word格式软盘一份)
  (3)相关附件
  4、申请书与附件装订成一册,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构成正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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