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物资公司关于上报2002年
卷烟结构和烟用丝束分配量调整建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2002年烟用丝束的供需平衡,实现保障有力、库存合理,请你们根据国家局下达的卷烟生产计划,结合今年1-5月本地区的生产实际,将今年卷烟结构和烟用丝束需求量的变化报我公司业务一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卷烟产量以国家局计划部门明确的数量为基数,预测本地区的卷烟结构,测算今年全年醋纤嘴烟、丙纤嘴烟的生产量。
二、根据对产量、结构的预测,对照我公司2001年11月28日下达的《2002年烟用丝束分配量通知单》,提出烟用丝束(醋纤丝束、丙纤丝束)分配量的调整建议。
三、若联营加工卷烟,计划列入外省但本省供应滤嘴棒的,必须把省外的加工单外、产量和品种(醋纤嘴烟、丙纤嘴烟)进行详细说明。
四、直接从有关企业购入特殊滤嘴棒或进口滤嘴棒的,请列出全年的购入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