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政府管理土地资产职能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行政干预,完善政府对市场的服务功能,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积极推进法制建设;建立和实行集体决策和行政行为公开制度,保障依法行政,健全反腐倡廉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实施用地政策
——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结构。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城市用地结构。鼓励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鼓励使用闲置土地、现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鼓励开发建设用地,大力开展建设用地整理。
——保障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建设用地需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积极为国家重点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基本满足西部大发、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和城市绿化等用地需求。严格执行《禁止供地目录》、《限制供地目录》,重点加强对限制供地项目的用地管理。
(二)完善国有土地供应与处置制度
——规范国有土地供应和处置。严格执行《划拨供地目录》,禁止超越范围划拨供地。逐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限制超标准供地。细化各类土地权能,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依法处置国有企业土地资产,探索国有土地资产实现的有效形式,支持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控制总量和实现土地集中统一供应。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重点控制房地产用地总量,逐步实现土地供应从增量为主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的转变。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加强各类园区的用地管理,切实落实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制度。
——提高土地供应市场化配置程度。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其他竞争性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提供。规范协议供地行为,建立和完善协议供地的价格评估、集体决策和结果公开制度。
(三)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
——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在土地权利设定上要明确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农民财产权。健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程序。重点规范城乡结合部土地使用权流转秩序,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
——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供应政策。落实小城镇建设用地政策,妥善解决发展用地。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模式。
(四)加强地价管理
——强化地价管理手段。统一地价概念,理顺地价、出让金、租金的关系。定期更新基准地价,建立地价指数,健全反映市场价格水平的地价体系。协调区域间地价水平,建立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完善地价管理制度,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和估价工作,建立土地等、级、价体系。
(五)营造良好土地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