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选题认定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对协会科研课题的选题提供学术指导;
(2)负责对会员单位自主申报的选题进行认定;
(3)负责对协会选定课题的申报人进行遴选;
(4)发展战略委委托的其它相关工作。
6、成果评审专家委员会,分初审专家委员会和终审专家委员会。初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成员人数根据具体情况和评审的要求而定。终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终审委员均具备初审委员资格。成果评审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初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对会员单位提交的协会课题研究报告进行初审;
(2)终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初审通过的研究报告进行终审;
(3)发展战略委委托的其它相关工作。
7、重大课题答辩专家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委员若干名,职责如下:
(1)负责对在成果评审中获得较高评价的协会课题进行答辩,并给出答辩意见;
(2)发展战略委委托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三节 选题
1、协会科研课题的选题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包含以下几种形式:
(1)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业务部门和专业委员会提出;
(2)由会员单位提出;
(3)由监管部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交办;
(4)中国证券业协会认可的其它形式。
2、发展战略委向监管机构、协会各业务部门和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征询年度科研课题的选题,该选题在经选题认定专家委员会审查后,将成为当年度协会科研课题正式发布的参考选题。
3、会员单位可以在申报课题时自主提出选题,该选题在经选题认定专家委员会审查后,将成为当年度协会科研课题正式选题。
4、由监管部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交办的常规科研课题,列入当年度协会科研课题正式发布的参考选题。
第四节 申报与认定
1、申报协会科研课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相关科研机构如有兴趣也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