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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3]34号)


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关于中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业申报材料初审意见的函》(广州证监函[2003]148号)、《关于中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广州证监[2003]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修订)》、《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和《关于印发〈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报批程序〉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0]15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无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中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山东九九有限公司出资3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2%;广东兆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经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2003]羊验字第939号),该公司5000万元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三、核准《中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章程》。
  四、张红娜、陈辉符合免试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条件,同意其免试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对中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董事长张红娜、拟任总经理陈辉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无异议。
  五、核准张红娜为中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六、核准中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营业范围为:期货经纪业务;期货信息咨询、培训。
  七、核准中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住所为: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六楼南区。
  请你办接此批复后,通知中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有关核准事项并到我会领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按要求办理工商登记及其他有关事宜。同时,请为取得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建立管理档案,切实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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