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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及有关规定

  奖励范围:在土地科学、地质科学、矿产资源及地质环境研究方面,科学理论、学术上有创见,研究方法、技术手段上有创新,对推动科学发展有重大意义的研究成果,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一年以上。
  评审标准:
  一等奖:在国内外首次阐明科学理论,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学术上为国际领先水平,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成果应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等奖: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学术上为国际先进水平,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成果应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应用技术开发
  奖励范围:国土资源调查应用技术,地质工程勘查技术,分析测试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国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规范与标准等研究成果,经技术评价后,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生产实施应用,证明完全达到设计技术指标,性能稳定可靠,成果经转化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评审标准:
  一等奖: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
  二等奖:在技术上有大的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很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意义。
  (八)国土资源管理
  奖励范围:为促进国土资源经济与管理研究,开展的基础理论、战略规划、产业政策研究成果;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制度创新和决策支持做出重大贡献的研究成果,经技术评价后,一年以上的实施应用,取得显著的示范效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评审标准:
  一等奖:理论上有重大创新,研究难度大,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上有重大突破,在国土资源经济发展和管理决策中得到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研究成果对全国有重要的示范效应,对推动全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大意义。
  二等奖:理论上有较大创新,研究难度较大,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上有较大突破,在国土资源经济发展和管理决策中得到应用,研究成果对全省有重要的示范效应,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对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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