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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释放秦山第三核电厂二号机组首次装料控制点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释放秦山
第三核电厂二号机组首次装料控制点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3]31号)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二号机组首次向堆芯装载核燃料控制点释放的请示”(秦三核安发[2003]27号)来文收悉。根据我局核安全检查组对秦山第三核电厂二号机组首次装料前现场检查结果,和上海核安全监督站对现场调试活动的监督结果及对检查组要求的应在装料前完成的各项工作的跟踪确认,我局同意你公司开始二号机组反应堆首次装料活动。你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核安全法规要求及检查意见,做好首次装料后的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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