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关于组织申报
2003年国家计委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司便函管理[2003]57号 2003年2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集团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等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计委
关于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工程的公告》精神,为贯彻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应用高新技术促进传统粮食行业优化升级,推进粮食高技术产业化,请结合当前粮食工作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择优择强,组织推荐申报国家计委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现将公告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支持高新技术转化和推动产业化发展为重点,项目须符合
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及《国家计委
关于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工程的公告》的选项原则和工作重点;
2、项目须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在粮食行业具有较强技术示范和带动作用,具备产业化条件,有较好的市场需求和竞争力,环境保护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有利于促进“贸工农”一体化发展。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鼓励“产、学、研”合作。项目技术须通过中试,应提供知识产权情况说明和省部级以上技术评价文件等。
3、项目单位以龙头企业为重点,综合实力较强,项目法人近2-3年经营状况较好,项目配套条件具备,前期工作深入扎实。
4、尚处于研发阶段、传统农产品精加工项目和一般性食品加工项目不在受理范围之内。对已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再支持。
5、申报项目须经省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文件推荐上报我局,请推荐单位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项目水平。所报项目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02年3月20日前将《项目建议书》、《项目简介》和《项目简表》、银行对该项目的贷款意向(一式四份)等文件报至我司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