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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修改和重新印发《信息联网评比表彰办法》和《网络工作规程》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修改和重新印发
《信息联网评比表彰办法》和《网络工作规程》的通知
(农市[2003]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市场信息处、各联网批发市场:
  现将重新修订的《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联网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办法》和《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网络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批发市场信息联网工作,搞好信息服务,积极参加评优活动。
  附件:1、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联网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办法
     2、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网络工作规程

                         二00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联网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办法



  为推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联网工作,巩固、完善信息网络,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结构调整与农产品流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表彰范围:凡加入农业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并利用计算机网络长年坚持报送市场信息的批发市场网员单位及其信息员均可参加评选。
  第二条 评选条件:
  1、配备必要的信息处理和联网设施,具备及时传送、接收信息的必要条件;
  2、单位领导积极支持信息员的信息采集、分析和报送工作;
  3、信息员应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保证信息传送及时、准确;
  4、信息员应做好联网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运行正常、信息网络畅通。
  第三条 评分标准:主要依据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及时性与准确性进行评分。
  1、用微机联网的单位每天上午12点以前将价格信息传送到网络中心的,第次计1分。
  2、价格信息有明显数据错误的,每次扣减0.5分。
  3、通过微机联网报送市场动态文字分析材料的,每篇材料计0.5分。
  4、每天12点以后报送的价格信息不计分;节假日网络中心不汇总,报送的信息也不计分。
  全年积分超过240分的市场均可被评选为先进联网单位,该单位的信息员同时被评为先进信息员。
  第四条 表彰办法:评选表彰工作由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全国“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农业部信息中心每年年终组织一次,并对评出的先进的单位和先进信息员予以表彰,分别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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