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部关于委托何绮莲等53名香港律师、连续委托马豪辉等42名香港律师为委托公证人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委托何绮莲等53名香港律师、连续
委托马豪辉等42名香港律师为委托公证人的通知
(司发通[2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委托何绮莲等53名香港律师、连续委托马豪辉等42名香港律师为委托公证人。委托期限从2003年1月18日至2006年1月18日。现将95名委托公证人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即转发(送)所属各司法局(处)、公证处及政府有关部门。
  一、新增委托的53名委托公证人名单:
  何绮莲 莫志伟 关家宝 彭雪辉 林秀明 黄淑芸 余玉莹 李德祥 吴慧思 黄瑞华  黄英琦 黄得胜 刘之璇 黄新民 邓志聪 练绍良 周慧文 朱海明 郭冠英 林洁屏 张霭文 何君尧 李家祥 梁云生 梁伟民 胡家为 林月明 赖显荣 邓宛舜  郑炎潘 黄国基 林靖寰 苏绍聪 苏锦梁 杨培才 孔蕃昌 钟卓成 文达良 林新强 毕文泰 梁德丽 岑文伟 蔡小玲 冯蔼荣 杨锦祥 何佩仪 毛慧贤 林健雄 黄嘉纯 陈美嫦 吴绪煌 白鸿滕 范楚文
  二、连续委托的42名委托公证人名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