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3]52号)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中航第二集团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申报方案的请示》(航空人(2002)70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2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办法。并将所属的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航空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家单位纳入工效挂钩范围。
二、核定你公司2002年实现税利基数为78471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185565.4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