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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航空工业
第一集团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3]49号)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请示》(航人[2002]59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2年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税挂钩的办法。
  二、核定你公司2002年实现利税基数为68939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228576.6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
  三、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未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不得提取新增效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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