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依法行政,加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落实各项具体职责和任务,检查、指导全国专项整治工作的进行,指导各地建立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专项整治工作前两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专项整治工作文件及实施方案;
3、培训班总结(或可反映培训班情况的文字材料);
4、工作简报、通知、通讯以及科普文章等材料;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6、企业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
7、专项整治各部门分工及任务落实情况。
(二)专项整治工作第三阶段的进展情况:
1、监督检查情况(监督文书或可证明的文字材料);
2、对前两阶段查出的问题整改治理情况;
3、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
4、职业性健康检查情况。
(三)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治理经验总结汇报。
(四)抽查企业:
1、现场核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核实专项整治检查表。
三、方法
(一)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汇报。重点汇报辖区内重点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第三阶段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二)查阅资料。主要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文书、记录、相关文件及图像文字等材料。
(三)检查现场。重点抽查生产、销售和使用含苯及其化合物胶粘剂的企业(如箱包加工、皮革加工、玩具制造、制鞋、家具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中的地区。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原则,进行现场取证和现场检测。抽检5个企业。
(四)督查期间,督查组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五)填写督查汇总表(见附表1、附表2、附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