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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认证办法

  (六)具备保证用户注册信息安全的安全系统和相应措施,包括软件系统、硬件设备和规章制度;
  (七)配备适当的技术人员,保证随时监视注册服务状况,并能配合CNNIC随时进行软件系统的安装、修改和升级;
  (八)配备适当的客户服务人员,保证及时解决用户各类问题,面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九)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十)能提供长期服务能力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财产保险或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 CNNIC自收到《CNNIC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书》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书的格式审查,并向申请者发出格式审查结果通知书。
  第八条 经格式审查合格的申请者,应当向CNNIC缴纳资格审查费人民币5,000元。必要的情况下CNNIC将赴申请者办公地考察。CNNIC将自收到申请者缴纳的资格审查费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向申请者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第九条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者,应当与CNNIC签订《服务认证协议》和《技术许可协议》,在协议生效后正式获得CNNIC域名注册服务认证资格。获得认证资格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每年应当向CNNIC缴纳年费人民币20,000元。该年费将用于CNNIC为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会务、培训等相关服务项目。
  第十条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规定,注册服务机构获得CNNIC认证资格后应当向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十一条 注册服务机构在提供注册服务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主管部门和CNNIC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注册服务机构不得代表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域名持有人;
  (三)在域名申请人申请域名时,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与申请人签订书面注册协议(包括电子形式);
  (四)注册服务机构负责审核域名注册申请。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CNNIC将终止注册服务机构认证资格:
  (一)CNNIC与注册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认证协议》或《技术许可协议》终止;
  (二)注册服务机构未向信息产业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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