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医药
企业基本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减轻投标医药企业的负担,并为药品在线注册申请、药品电子商务等工作奠定基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决定开展医药企业基本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我省落实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批发经营企业。
二、填报方式:企业自行填报。填报工作以网上填报为主,由各有关企业自行访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网址是:www.ada.gov.cn,电子邮件地址:qyxxsb@sda.gov.cn或wzsheng@sda.gov.cn),进入“企业信息填报”专栏,进行网上填报,不必将有关数据报送省局。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索取文本表格填报,咨询和索取文本表格电话:(010)68313344-0302、0322或0332;文本表格传真至:(010)68311978。
三、填报时间:从现在至2002年10月15日24时截止。
四、各市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抓紧时间,尽快通知到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经营(批发)企业。药品经营(批发)企业由市局通知到法人批发企业;法人批发企业负责本单位和分支机构非法人批发企业的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