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3]1号 2003年1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现将《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推进各项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
一、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一)切实落实促进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促进再就业政府目标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贷款、免费服务、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各项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做好增加再就业资金投入有关工作,建立地方筹集再就业资金情况报告制度,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发展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倡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一批“4050”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全年新增就业800万个以上,力争达到950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达到4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8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下半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
(二)加强就业服务和再就业培训。实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推进“一站式”就业服务,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探索灵活多样的政府补贴方式,全面落实免费再就业培训要求,提高培训后的再就业率。全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50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
(三)统筹兼顾各项就业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大学生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全面贯彻落实妇女发展纲要,促进妇女就业。推进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保持城乡就业局势稳定。
(四)做好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
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继续推动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改革,加强教材建设,提高培训质量。推动西部远程职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大力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继续开展职业学校和企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推进技师社会化考评。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加强职业标准和鉴定命题等基础工作,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在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