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意见

  “禁实”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对“禁实”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实行鼓励和扶持政策。原国家经贸委会同财税部门制定了《资源综合利用目录》 (简称《目录》,下同),对列入《目录》利用工业废弃物生产的建材产品给予免征所得税优惠。协调税务部门进一步出台了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利用工业废渣、建筑垃圾、江河淤泥制作的新型墙材给予减半征收增值税优惠;对实心粘土砖瓦企业增值税由小额纳税人提高到17%税率的限制政策。会同财政部门出台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力地支持了新型墙材的发展。
  (二)地方政府重视,措施得力。地方各级政府加强对墙材革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禁实”计划,将其列入政府管理目标,并以政策法规为先导。目前全国已有 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了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配套法规或行政规章,使“禁实”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纳入了依法行政的轨道。
  (三)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各地以“禁实”为契机,积极扶持发展一批上档次、上水平、技术含量高的新型墙材产品和企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国征收的新型墙材专项基金中用于支持新型墙材生产和建筑节能科研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达9.5亿元,带动社会资金投入54.5亿元。三年累计新增新型墙材生产能力840多亿块标准砖,新墙材品种20多种。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联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限产压产,平窑复垦土地。对毁田、毁堤、毁林的砖瓦企业实施关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小砖瓦企业予以淘汰,从源头上推进“禁实”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禁实”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政府对“禁实”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既没有墙材革新工作机构,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采取有效的措施,“禁实”工作仅停留在一般号召上。例如广东省,被列入“禁实”名单的城市34个,完成任务的城市仅15个:海南、河南、山西等省,仅有一至两个城市列入“禁实”目标,但仍未完成任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