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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开发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项目认定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开发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项目认定的通知
(财税[2002]135号 2002年9月3日)


海关总署: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2001]18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02年组织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5),进口符合财税[2001]186号文件《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规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1:

2002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自营勘探石油(天然气)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营地区公司              备注
   1   渤海海域勘探项目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   南海西部海域勘探项目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3   南海东部海域勘探项目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4   东海、南黄海海域勘探项目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附件2:

2002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自营开发石油(天然气)项目




    序号  地区油气田                  主营地区公司
    1    东方1-1油田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2    文昌13-1/13-2油田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3    锦州20-2油田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4    歧口17-2油田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5    绥中36-1油田二期开发工程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6    锦州9-3油田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7    渤南油田田群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8    埕北油田改造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9    歧口18-2油田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10   涠12-1北油田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11   番愚油田FPSO项目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
    12   曹妃店11-1/11-2油田FPSO项目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
    13   平湖气田二期工程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4   南堡35-2油田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15   渤中25-1油田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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