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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新版B股结算数据接口规范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关于发布新版B股结算数据接口规范的通知


各B股会员单位、开户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和安全性,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拟启用新版B股结算系统,并对B股证券账户号码进行升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新版结算数据接口规范:取消原《深圳证券交易所B股结算数据接口规范》(Ver3.2),将B股和A股的结算数据接口规范合并,统一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2),详细修改说明请参阅附件1“B股结算数据接口规范改版说明”。
  二、B股证券账户号码升位:原8位长度的B股证券账户号码统一升为10位长度的新B股证券账户号码,升位方案请参阅附件2“B股证券账户号码升位方案”。
  三、实时开户系统开通实时登记业务:除原有的B股证券账户实时开户功能外,新增B股证券账户挂失补办、合并、注销、资料更改、资料查询等实时登记业务。
  四、启用新版B股证券账户卡:重新调整B股证券账户卡的打印样式,相关说明请参阅附件3“启用新版B股证券账户卡相关事项的说明”和附件4“新版B股证券账户卡样式”。
  五、对境内会员的B股结算资金实行法人结算模式,境外会员的B股资金结算模式保持不变。
  六、交易数据接口规范和A股的结算数据接口规范保持不变,没有开通B股业务的证券商系统不需要任何修改。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2)通过网站发布,请到http://www.Sse.Org.Cn/网站上查阅。
  八、请各B股会员单位和开户代理机构于2003年4月15日前做好相关系统改造工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4月15日后组织联网测试,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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