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章丘市琅沟热电厂等7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发电)名单的通知
(济安监发〔2009〕91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地方发电企业:
根据全市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关于组织开展地方发电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济安监发〔2009〕16号)文件要求,各有关地方发电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均通过了专家组的考评验收。经局评审组审定,章丘市琅沟热电厂等7家企业被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发电),现予公布。
各县(市)区、各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进一步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切实抓好工作部署和检查落实,要对前阶段开展达标创建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探索完善措施,全面推进电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成效。要认真对照标准,找出制约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解决主要问题,切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