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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定海北部化工集聚区配套公用码头一期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通知

  根据竣工决算,工程决算造价为4408.69万元(未包括码头的环保、电气、消防等工程费用4188.72万元)。
  八、开工、完工日期
  码头工程于2006年12月28日开工,2007年11月28日完工。
  九、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万吨级(兼靠10万吨)化工原料码头1座,泊位长350米,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为198万吨。码头面标高6.00米(国家85高程,下同),码头前沿设计泥面标高-17.5米。码头平面采用“蝶”形布置。主要结构物包括:工作平台1座、系缆墩6座、主引桥1座。一期工程平台长84m,宽22m,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桩基采用嵌岩灌注桩。系缆墩平面尺寸10米×10米,采用高桩墩式结构,桩基分别采用嵌岩灌注桩和预应力砼大管桩。主引桥长133米,宽8.5 米,与工作平台相连,桥面由预应力砼空心大板组成,引桥墩平面尺寸8.5米×2.5米,采用高桩墩式结构。
  十、工程建设质量
  根据工程质量鉴定书及竣工质量检验报告,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
  十一、验收意见
  本工程于2008年11月28日通过交工验收,2009年2月投入试运行。2009年8月10日通过舟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的竣工质量检验。2009年8月26日舟山港务管理局组织了工程竣工初步验收。2009年11月6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在舟山主持召开本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听取和审阅了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和试运行报告,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认为工程已基本按批准的内容、标准建成,符合竣工条件,并提出如下鉴定意见:
  (一)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各方认真履行了技术合同、质量合同和廉政合同的内容。建设单位完成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投入试运行期间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到位,运行良好,并已通过消防、环保、安全、档案等专项验收。竣工决算已通过审计并获得舟山港务局批复。竣工资料齐全。
  (三)同意舟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提出的质量检验意见,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港口工程方面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规定,该工程质量等级总评为优良。
  (四)核定码头泊位靠泊等级为5万吨级(兼靠10万吨),一期工程年通过能力为198万吨。
  (五)验收委员会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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