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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的通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申请登记表
 

矿山企业

矿山企业名称

 

法 人 代 表

 

联系电话

 

单 位 地 址

 

矿 山 名 称

 

采矿许可证

□新申请 □持有 □变更(三种情况请选择一种并打“√”)

编制单位

单 位 名 称

 

法 人 代 表

 

资质证书名称

 

资质等级

 

发 证 机 关

 

证书编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审查申请

我单位已按《规范》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承诺按批准后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请予以审查。

      

申请单位(矿山企业)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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