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
信誉
(80分)
| 工作
行为
(38分)
| 廉政合同执行情况
| 2
| 监理人员有吃拿卡要、行贿受贿行为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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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举报和投诉的查处
| 2
| 对监理办接到的和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和投诉,查处不善、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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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实绩
(13分)
| 质量监理
| 3
| 因监理工作失职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造成工程返工的,每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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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监理
| 4
| 1、安全台帐未建立的,或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未审查的,每有一次扣2分;
2、因监理工作失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2人及以下的,每起扣2分;死亡3人及以上的,每起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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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环保监理
| 2
| 因监理工作失职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每起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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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监理
| 2
| 因监理工作失职,签认了的工程数量或工程费用存在明显错误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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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监理
| 2
| 1、由于监理办原因,导致受监工程进度滞后,实际工程进度在计划进度控制曲线下限内的,扣0.5分;在计划进度控制曲线下限以外的,扣1分;
2、由于监理办原因,工程实际施工期超过合同工期或工程交工日期延误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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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记录(5分)
| 处罚
| 5
| 因监理工作失职或其它不良行为,被建设单位或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查实或通报的,每次扣2分;被质监部门行政处罚的,每有一次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分别扣1.5分、3分。
不良行为包括:投标活动中的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监理业务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吃拿卡要、行贿受贿,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与业主、承包人或第三方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监理服务态度不端正,及监理工作不规范、不负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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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立功竞赛
| +2
| 在劳动立功竞赛活动中,得到一次优胜的加0.5分,最多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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