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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价函〔2009〕118号)


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你单位《关于继续执行哈价函[2007]45号文件的请示》收悉。鉴于哈价函[2007]45号文件有效期已满,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1、你单位属于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面向社会开展安全技术防范和监控设备运行与维护知识培训,其收费标准可自主确定或与委托人协商议定,但不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你单位开展有偿培训,必须坚持委托人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培训,强行收费。

  3、你单位接此复函后,要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并凭《收费许可证》到税务部门领购和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4、上述收费须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将项目、标准等进行公示,接受委托人和社会监督。

  5、此复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附件:哈尔滨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培训收费备案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哈尔滨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培训收费备案表

单位名称

哈尔滨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东风街

35号

收费资质(资质名称及证书号)

社证字第0556号、收费许可证号:02000601603820010382

联系人

李宝江

电话

87661270

培训项目

培训课时

收费标准

1、安全技术防范知识培训

40

285元/人.期

2、监控设备运行与维护知识培训

60

500元/人.期

 

 

 

 

 

 

 

 

 

 

 

 

 

 

 

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物价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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