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09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的通知
(苏财农[2009]294号、苏林计[2009]94号)
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09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09]344号),现将2009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80万元下达你单位,请列2009年“2130210 林业自然保护区”预算支出科目。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管护能力建设及宣教能力建设,主要包括人员培训、宣传教育、围网建设、安全保障建设等。
二、接此通知后,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290号)要求,加强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工程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