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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9]26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现将我区2010年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 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 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六、开斋节:9月10日开斋节是穆斯林群众的传统节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为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放假2天,9月10日至13日放假公休,共4天。
  七、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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