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测网络与任务
沿用2005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中建立的监测网络开展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原则上不改变各地原有的监测网点,若个别原乡村抽样点现变为城镇,则受试对象依然视为农民,如有变化须上报省体育局批准方可执行。
(一)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制本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本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
3、发放监测器材、卡片、手册和软件;
4、指导、监督、检查本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5、编印监测工作简报,宣传、指导开展监测工作;
6、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7、验收、汇总本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并连同数据登录书报送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8、研究分析本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向省体育行政部门报送监测结果;
9、完善和管理本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档案。
(二)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制本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本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组建监测队,开展监测工作;
3、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4、检查、验收、汇总监测队送交的数据登录书,完成数据录入并将数据登录书报送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四)监测站必须具备的条件:
1、至少拥有15名以上培训合格的检测员(至少3名女性);
2、配备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体质监测器材;
3、必须有医务保障,确保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四、监测对象与抽样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3至69周岁的江苏居民,分为幼儿(3-6岁)、儿童青少年(学生)(7-19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69岁)四个年龄段。
(二)类别与样本量
1、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岁为一组,四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每个市每一年龄组抽取有效样本不少于35人,总样本量为560人以上。
城镇幼儿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幼儿;
农村幼儿是指拥有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幼儿。
2、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六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20~24岁、25~29岁、30~34岁、35~39岁、40~44岁、45~49岁、50~54岁、55~59岁),六类样本共计48个年龄组。每个市每一年龄组抽取有效样本不少于35人,总样本量为1680人以上。
农民是指拥有农业户口、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员;
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