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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0年招商引资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0年招商引资项目的通知
(冀建综〔2010〕1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公用)局、规划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园林局、三年大变样办公室:

  为加大建设行业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目标任务,2010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采取举办城博会、组团招商、在河北建设网发布等多种方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省政府定于今年继续在香港举办 “2010年河北省(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届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视上报项目情况,组织项目单位有关人员(企业为主)组团赴港参会,并举办“河北省城市基础设施和规划设计项目推介发布会”。现就做好2010年全省建设行业招商引资项目谋划、筛选、上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谋划和筛选

  (一)对外招商引资项目要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城市总体规划,围绕推进城镇化和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推出一批大型城镇基础设施、城镇联片开发、园区建设、和新区规划、交通规划、城市设计、单体设计等项目,把项目做实、做细,具有较好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通过招商引资活动,吸引香港及国内外一流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战略投资者来河北投资兴业,参与规划和设计。

  (二)对外招商引资项目要求和重点。一是要谋划规模大、档次高、科技含量高的项目;二是对城市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节能减排、交通设施项目);三是城镇联片综合开发(包括房地产开发、“城中村”改造、城市环境等)项目;四是城市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详细性城市设计、城市标志性建筑项目;五是引进国外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建筑节能、建设材料装备等项目。

  对外招商的项目既可以是新建项目,可以是对现有设施的升级改造项目或对现有设施经营权转让项目。

  二、项目分类和上报

  (一)项目分类。为提高招商引资效果,便于项目整理、发布与合作。各市、县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项目分类:一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联片综合开发项目、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项目。二是在以上分类基础上按项目进展情况再分类,即:原已签约执行仍需省领导协调的项目、已达成合作意向拟签约的项目、已与外商接触并初步洽谈需要省领导帮助推进的项目、需发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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