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成绩合格;
2、“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考试成绩合格;
3、“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五级)”考试成绩合格;
4、英语“托福(TOEFL)”考试成绩合格;
5、英语“雅思(IELTS)”考试成绩合格;
6、同一语种外语大学本科毕业;
7、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言国家留学或工作一年以上。
对暂不具备以上外语条件的人员,确属工作急需的,也可先报名参加评审选拔,录取后再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以上外语条件后再正式派出。
四、申报和录取
(一)推荐工作按行政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审核上报。中央驻冀单位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也可向所在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申报工作由所在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负责。
(二)申请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人员经媒体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务会研究同意,即确定为2010年度优秀专家出国培训人选。具备《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冀人发〔2001〕97号)文件规定外语条件的,做为正式派出人员到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领取《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资格证书》后,方可履行赴外学习有关手续。暂不具备规定外语条件的,可参加厅统一组织的外语培训。培训人选经国家统一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后到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领取《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资格证书》,再履行赴外学习有关手续。
(三)申报材料:
1、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编有正式文号的推荐报告一份;
2、经汇总的《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申请表》一份(以上两表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资料下载”页面下载,网址:http://www.hebrs.gov.cn/zlxz/index.shtml),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879092601@163.com。联系人:陈卫国,联系电话:0311-87909260;
3、有关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科技奖励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和聘任证书、外语水平证明、代表性论文和著作目录页复印件各一份;
4、推荐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10日。
五、其它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