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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城市交通等运输企业应根据今年春运的节前和节后客流特点,加强运力准备,完善运输组织,保证运力充足、调度有序。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突发事件及出现的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要有针对性地制订运力调集、客源疏导、突发性旅客疏运的应急方案及气候异常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要加强运输组织工作,协调各种运输方式,提高综合运输能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旅客疏运工作,提高机动运力的调控能力,严格执行《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制度,及时疏散站(港、场)的积压旅客,确保春节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安全、及时、有序。
  铁路部门要重点抓好干线旅客运输并统筹兼顾短途旅客出行需求,切实保障重点货物及时运输,做好高峰客流期间增开直通临客的准备工作。道路运输部门要储备充足运力,保障长途正班车发班密度,并根据客流变化,及时增调机动运力,缩短发车间隔,适时开行省际和各区县(自治县)间的直达客运班线,避免出现春运高峰期出行旅客压站的现象;要强化包车管理,组织包车运力,满足团体旅客出行需求;要加强对农村客运的组织管理,做好农村赶集和其他大型集会的运力保障工作,确保农村群众出行便捷。民航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和航班运行情况,做好热点航线的加班和包机工作,细化服务保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运力备份,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时要及时启动预案,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水运部门要根据区间和短途客流变化情况,及时安排加班运力,按规定科学增加客船定额,解决旅客压港问题,同时做好长江航道跨省运输工作。城市公共交通要搞好组织调度工作,重点组织好火车站、汽车站、码头、机场等旅客较为集中地点的城市公交调度工作,通过增投运力、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中转换乘,及时疏运节日期间参加重大庆祝活动的市民群体。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掌握我市民工流变化情况,在民工输入、输出集中的地区做好民工流的重点监控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并主动与运输部门沟通衔接,组织和引导民工有序出行。
  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稳定是春运工作的基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97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09〕23号)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在春运开始以前,要组织公安、安监、交通、海事等部门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管理,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要求经营者及时整改,否则不得参加营运。各运输单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交通工具、消防救生设施及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认真的筛选,重点加强农村客运车辆和三峡库区客渡船检查,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杜绝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客运车(船)和从业人员参加春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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